关于印发《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3浏览次数:76

各系、部,各部门:

为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制定了《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学院2015年12月3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doc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5年12月31日